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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2023年储备人才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1 0:28     浏览量:1337

围绕全力落实市委“南北转型”战略要求,充分发挥人才在转型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建设活力美丽幸福的“上海湾区”汇聚更大力量,上海市金山区面向海内外高校招聘储备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境)外全球排名前3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根据岗位实际需求情况,部分岗位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2023年7月底前毕业,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具有突出调研(科研)成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优先;

3.具备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和能力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海外应聘人才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且毕业于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规定的国(境)外毕业院校;

5.具体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培养目标和薪酬待遇

1.培养目标:区储备人才项目培养周期为三年,期间签订派遣合同,培养目标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2.期满安排:三年期满每年考核合格的,派至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储备人才解决事业编制,派至国有企业的储备人才由企业直接录用。

3.薪酬水平:实行年薪制,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7万元,本科生16万元(上述标准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

4.其他福利:参照事业单位职工享受体检及相关工会福利;非金山籍储备人才在金山区无住房的,可申请入住金山区人才公寓,租金享受公租房市场优惠价;符合落户条件的,协助办理户籍迁移。

四、应聘方式及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有意者请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起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16:00。

3.招聘流程:免予笔试,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分批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2023年4月拟组织面试通过人员来金体检考察及签订录用协议,2023年7月报到上岗。

4.应聘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经历和各类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21-57922668,021-57922620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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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附件 上海市金山区2023年储备人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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