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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文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1 1:02     浏览量:1227

因工作需要,文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基本职责

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本科教务辅助岗1名

1.协助处理本科教学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辅助学院进行学籍管理、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数据收集、档案整理和文件撰拟等工作;

2.协助学院进行留学生、访问学者的管理;

3.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朴实,吃苦耐劳,学风正派,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团队合作意识强,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水平,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协调、理解分析能力。

3.勤劳肯干,吃苦耐劳,能够承担较大工作压力,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学校以及学院有关规定,提供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待遇(防暑降温费、取暖补贴等)。

四、应聘程序

1.报名:请于即日起到2022年11月6日前提供本人简历1份(见附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电子版发送至wxy@nankai.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毕业院校+应聘本科教学科研办公室劳务派遣人员。

2.资格审查和初试: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择优通知面试,如未接到通知,则未取得面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正规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证明参加(请在参加面试时提交给招聘单位)。

3. 综合面试:按照学校派遣制人员招聘相关规定执行,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于取得面试资格的,由学院非事业编制用工遴选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面试,候选人经学院审议通过并政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4. 派遣:学校审批通过后,经学院公示无异议,方可录用,实行劳务派遣制。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学院(八里台校区)工作。录用后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不变。

5.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录用资格。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应聘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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