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智慧教学辅助专业技术人员1人,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岗位职责
(一)岗位:智慧教学辅助专业技术岗。
(二)待遇:享受云南财经大学编制外工作人员待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社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智慧教学工作坊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智慧教学工作坊正常运行;
2.负责学校智慧教学工作坊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教师使用设备,做好工作记录;
3.负责对教师使用智慧教学工作坊进行培训,指导、协助教师进行教学视频摄制与后期制作;
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德才兼备,技能娴熟。
(三)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毕业专业为0809计算机类、0503新闻传播学类或040104教育技术学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技能要求
1.具备使用、维护、管理视频摄录编播设备系统及相关软件的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
2.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及团队协作,愿意服从部门工作安排和统一调度;
3.重视工作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提升,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四、报名程序及网络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1.报名人员下载填写《》连同《个人简历》及资格审核所需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yncjdxsyzx@ynufe.edu.cn。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下午17时。
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网络资格初审
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电子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初试名单在云南财经大学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招聘程序
(一)初试
网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初试,初试方式为笔试。笔试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将在云南财经大学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及现场资格审核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五名人员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方式及面试名单届时在云南财经大学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2.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如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则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3)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6)打印好的纸质健康材料:健康码(彩打)、行程码(彩打)、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个人健康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会在收到报名邮件后回复发送,请注意查收)。
(三)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财经大学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职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以免健康码异常影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开考当天所在地有特殊要求的,按当地要求执行)、个人健康承诺书参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871-65023218,电子邮箱:yncjdxsyzx@ynufe.edu.cn
监督电话:0871-65023058
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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