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拟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7名,由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派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录岗位的工作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落户时间及周岁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录岗位数量及资格要求
招录岗位 | 招录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户籍 | 备注 |
辅助岗1 | 2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丽水市户籍 | 性别不限,派驻莲都区人民法院工作 |
辅助岗2 | 1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缙云县户籍 | 性别要求男性,派驻缙云县人民法院工作 |
辅助岗3 | 4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缙云县户籍 | 性别不限,派驻缙云县人民法院工作 |
报考辅助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自愿加入单位人才储备库,如后续出现空缺将直接在单位人才储备库中择优录取。
三、招录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方式确定人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22年10月27日17:00止。报名时间为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
3.报名地点:丽水市莲城公证处214室(卢镗街新建二区1号楼沿街)。
4.咨询电话:0578-2106098;0578-2106065。
(二)初审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将通知参加考试。
(三)招录方式
1、笔试(暂定2022年10月29日)。
笔试由丽水市莲城公证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暂定2022年10月30日)。
面试由丽水市莲城公证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从所有考试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放弃或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在“丽水公证”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录用之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因本岗位从事法院执行辅助工作,要求报名人员本人、父母及配偶不能为被执行人。
3.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考试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5.健康申报。参加考试人员应主动申报,在报到时如实填写并提交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