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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公证处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1 17:43     浏览量:1013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由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为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为群众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办公地址在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1楼。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比选、择优确定面试对象、统一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及其他要求等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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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后,相应的面试成绩可保留,如后续出现岗位空缺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包括35周岁);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有相关证书等其他材料的,报名时一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地点

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准备前述材料,并携带报名表(见附件1)、健康申报承诺表(见附件2),前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1楼青田县公证处1105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要携带近期免冠一寸2张照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四)考试方式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等情况进行初审和比选,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原则上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由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组织开展,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体检时间比较近,各报考人员应注意近期的身体状况)。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聘用后与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报考人员(公证员助理除外)工资待遇参照青田县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其浙江“健康码”和“行程卡”应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个人健康状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请考生随时关注青田网、青田发布等有关传媒,并严格按照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4682监督电话;0578-6822069

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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