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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桐庐县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2 23:07     浏览量:579

为加强桐庐县社区工作力量,吸引优秀人才加入社工队伍,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55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详见《桐庐县2022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0日至2004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

4. 学历学位、性别、户籍等要求详见《桐庐县2022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5.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通过学信网查实)。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 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记录的。

4. 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 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 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1. 报名方式

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10月30日16:00

网址:桐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10201635)

请报考人员登录“桐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点击登录注册,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因报考者不按招聘岗位所设条件报名的,报考无效。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镇街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和报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须按选定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照片)。

①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1张。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完整截图。

④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应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⑤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上传《退役士兵证》原件,无法提供《退役士兵证》的须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原件(见退役军人证明)。

⑥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须提供学院盖章的证明材料(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就读证明)。

2. 资格审查:由桐庐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2年10月31日9时至2022年11月1日16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 查询并再次报名:2022年11月2日9时至2022年11月2日16时期间,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22年11月3日9时至2022年11月5日9时期间。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登录桐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须知、考场规则、健康申报表(承诺书)、疫情防控须知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6. 岗位调整:对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调整到其他岗位。

(二)笔试

由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2022年桐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工作。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试场和时间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为“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自行在报名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告知。

笔试加分条件: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3分,此项不累计加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在面试前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该岗位招聘人数1:2的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名额1人至9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级别、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学历高、学位高的排名在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正式录用,并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到乡镇(街道)所在社区报到工作,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

(七)相关事项说明

1.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桐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系统)。

3. 招聘入职的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由县民政局统一分配至各乡镇(街道),须服从分配。

4. 经招聘录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后,5年内不得跨乡镇(街道)调动。

本通告由县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8954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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