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系统性重塑村社干部队伍十二项举措>的通知》(乐委办发〔2021〕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在我市范围内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现户籍为乐清市内,经选举产生且连续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3.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的,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2021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定档要为“良好”及以上档次;除正职外其他“两委”干部,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定档要为“良好”及以上档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④处于停职或歇职状态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职务要求 | 经费 形式 | 专业要求 |
柳市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虹桥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 2 | 正岗 | “两委”正职 | 财政全额补助 | 专业不限 |
仙溪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智仁乡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 2 | 副岗 | “两委”非正职 |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楼A102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单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的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签章的《2022年乐清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健康承诺书》(附件3),并缴纳考务费100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考务费共计100元),未缴费的视同放弃。
4.资格初审:11月1日—3日,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退还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并于11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1楼A1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温馨提醒:进入市行政管理中心需要出具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2日。具体科目为:
上午9: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开考后60分钟将上交《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具体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附件4)。
3.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防疫要求具体详见《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2)。
4.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五、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的资格复审对象。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①《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②2021年度考评等次高者优先;③学历高者优先。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将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按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审核、体检
1.对通过资格复审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资格按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视作自动放弃,其空缺资格按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通过体检,并在公示前自愿放弃的,其空缺资格按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岗位招聘多个名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用岗位。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管理中心代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3.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5.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7.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他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电话:0577—61880873,市人力社保局事业科电话:0577—61882273。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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