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同市平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凝聚干事创业力量,大力促进平城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
5.报考年龄以《大同市平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要求为准(其中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本次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设置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9月30日。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三)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平城区任现职满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考核合格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任职人员)。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也可报考“定向岗位”。“定向岗位”人员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核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同市平城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于9月30日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che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拟按照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填写《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诚信承诺
此次招考报名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6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0月1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可于每日9:00后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前一日报名情况。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10月17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岗位被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8日9:00至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00至17:00。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改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1年10月18日17:30前到大同市平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7.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根据公告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科目:
①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乡村振兴、农村生产生活、应急处突、信访维稳等内容。
②在职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社区管理、应急处突、信访维稳等内容。
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三日后在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大同市平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大同市人社局及平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即三方协议)、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和《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已取得服务证书的,凭证直接审核,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在职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当选证(无当选证的须提供区民政局和现任职街道出具的任职证明村料),任职期内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城乡社区工作者须提供参加疫情防控一线验证材料、省级及以上表彰相关奖励证明材料及其他报名相关证件、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1天,且只递补一次,逾期不再递补;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考察、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大同市平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大同市人力资源网站和社会保障局及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沟通协调、处突应变、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自我情绪控制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考官小组主要聘请具有资质的异地考官组成,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只限1人参与面试,考官人数为5-7人。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与资格复审等现场环节前,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现场环节。不能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大同市平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大同市人社局及平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岗位空缺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大同市平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市人社局网站及平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定向岗位人员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具体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选岗,岗位确定后与其它单位聘用人员共同在平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聘用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2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平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人员,列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大同市平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领导组设办公室(设在大同市平城区人社局)。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
(四)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报名人数较多,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0352-5209328、5209323
技术咨询电话:0352-793026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大同市平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