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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09-30 11:39     浏览量:1567

根据自治区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厅、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21年昌吉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2名,其中:考试招聘742人、考核招聘20人。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考试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2.考核招聘职位(详见附件2)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报考人员的服务处所须在招聘单位所在县域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9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附件2)。

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昌吉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报考招聘职位时不受户籍限制。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昌吉州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驻招聘单位所在地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户籍、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简章当日(2021年9月29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

3.企业单位在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经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被不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到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二、招聘时间安排

(一)发布简章:2021年9月29日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2021年10月8日-10月17日(每天10: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2.下载打印《报名表》、缴费:2021年10月9日-10月18日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11月2日-11月5日

(三)分类开展后续工作

1.考试招聘

(1)笔试:2021年11月6日

(2)公布笔试成绩:2021年11月12日

(3)体能测试:2021年11月16日-11月17日

(4)资格审查及缴费:2021年11月20日- 11月25日

(5)面试(专业测试):2021年12月1日-12月27日

(6)公布总成绩:2021年12月31日

(7)体检:2022年1月4日-1月7日

(8)考察: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

(9)公示:2022年1月17日-1月25日

(10)聘用:2022年1月26日后

2.考核招聘

(1)资格审查及缴费:2021年11月20日- 11月25日

(2)面试:2021年12月1日-12月7日

(3)体检:2022年1月4日-1月7日

(4)考察: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

(5)公示:2022年1月17日-1月25日

(6)聘用:2022年1月26日后

三、招聘程序

报考考试招聘职位的考生,按照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其中: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职位,按照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州艺术剧院、昌吉市艺术团、昌吉日报社、昌吉广播电视台、州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州体育馆)、昌吉市融媒体中心职位,按照笔试、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报考考核招聘职位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2021年9月29日,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17日(10:00-19: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xbm.work:8010/),自主就近选择笔试地点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只对所上传的个人照片(蓝底)进行审核。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职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网页版)、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的扫描件和照片。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信息经缴费后不能修改。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后续环节发现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考生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填报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上传的相关印证资料中涉及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涉及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公安辅警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

--企业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限中共党员(含预备)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限社区(乡镇)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在岗证明;

--限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院校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留存证明。

3.缴费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8日(10:00-19:00)。

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按照报名平台网络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其中:报考考试招聘职位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合计95元;报考考核招聘职位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5元,待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后续费用。考生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

4.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11月2日-11月5日(10:00-19:00),完成报名、缴费的考试招聘职位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分类开展后续工作

1.考试招聘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40%(州艺术剧院、昌吉市艺术团职位笔试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5.退役士兵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昌吉市人民武装部所属事业单位、木垒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网上报名系统依据考生上传的信息,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2)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11月12日,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统一公布。

(3)体能测试

1.11月16日-11月17日,在报考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职位数与入闱人员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闱,成绩相同者占体能测试入闱名额,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

体能测试的标准分别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标准》、《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标准分别咨询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州公安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2.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有关事宜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接收通知。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须体能测试的职位同时要求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含)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入闱;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入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闱;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州艺术剧院、昌吉市艺术团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入闱。笔试违纪、1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入闱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同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20日-11月25日(10:00-19:00),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招聘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审核。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11月20日-11月25日(10:00-19:00)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用,并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费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40元/人)收取。考生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

(5)面试(专业测试)

1.报考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州艺术剧院、昌吉市艺术团、昌吉日报社、昌吉广播电视台、州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州体育馆)、昌吉市融媒体中心职位的考生,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测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接收通知。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州艺术剧院、昌吉市艺术团职位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2.其他职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材料、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结构化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总成绩公布

2021年12月31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和总成绩。同时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1.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无专业测试)=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有专业测试)=笔试成绩÷2×40%+专业测试成绩×60%。

总成绩(州艺术剧院、昌吉市艺术团职位)=笔试成绩÷2×20%+专业测试成绩×80%。

2.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具体职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入闱体检考生于2022年1月1日-1月3日(10:00-1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体检通知书。

(7)体检

1.体检时间:2022年1月4日-1月7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体检通知书。

2.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4)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报考州矿山救护大队职位还须符合《矿山救护规程》中规定的标准;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的职位还须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具体标准分别咨询州矿山救护大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和州公安局。

3.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分批次公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5.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8)考察

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由州直招聘单位及各县(市)对体检合格人员分批次组织考察。主要对入闱考察环节考生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详细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9)公示

考察结束后,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部分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实施调剂。如需调剂,届时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10)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州直和县市直单位聘用人员将选派到基层帮助工作,时限1年。其中:州直部门(单位)新聘用人员原则上选派到木垒县帮助工作;各县市部门(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选派到所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帮助工作。帮助工作结束后,返回聘用单位工作。帮助工作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

2.考核招聘

(1)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20日-11月25日(10:00-19:00),州招聘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审核。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11月20日-11月25日(10:00-19:00)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用,并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费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40元/人)收取。考生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参加面试或未携带相关材料、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结构化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一轮加试。

2021年12月31日,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入闱体检考生于2022年1月1日-1月3日(10:00-1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体检通知书。

(3)体检

1.体检时间:2022年1月4日-1月7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体检通知书。

2.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4)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

3.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招聘办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分批次公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5.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4)考察

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由各县(市)对体检合格人员分批次组织考察。主要对入闱考察环节考生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详细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5)公示

考察结束后,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党建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部分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实施调剂。如需调剂,届时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6)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岗后须签订在报考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考生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等人员集中环节,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绿码和7日内(含考试当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方可进入考点。具体要求按照昌吉州疫情防控部门最新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考生可致电昌吉州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详细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州招聘办或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

(四)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聘各环节,考生须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有序接受体温测量等相关检测,不得扎堆聚集,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工作人员指导和安排,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五、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州招聘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通过昌吉党建网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党建网(http://www.xjcjdj.cn/)-公示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州招聘办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9

网上缴费技术支持电话:95070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0994-2347609

监督电话:0994-2333108

昌吉州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994-2891234

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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