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8日- 11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邮寄资料报名的方式。从报名开始之日可以邮寄资料的方式报名,接收资料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邮件为准,逾期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三水区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芦苞镇东海大道35号),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33222。
邮寄材料:《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背面请写上姓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进行报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
2.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填写《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双面打印),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中学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聘用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3.考试资格审查。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如需补充相关资料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递交,因资料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负责。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于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和机关雇用人员公开招聘。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类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面试成绩统一在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笔试、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