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人员到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
(二)工资待遇:根据考核据实列支,购买四险;
(三)学习、培训、先进、评优等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25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五)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身体条件符合用工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吸毒史的人员;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曾被公司开除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电子邮箱(邮箱:3285557887@qq.com),由工作人员按程序审核登记方式进行。发送电子邮件时间自2022年10月25日上午08:00起,至2022年10月28日下午18:00止,提前或逾时发送视为无效。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人员应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学历、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带二维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3);
(5)近期两寸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版(要求:以姓名+参选职位命名发送到邮箱:3285557887@qq.com)。
(6)报考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4);
(8)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详见附件5);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人员应按线上报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程序参加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采取面谈测评方式进行。
1.面谈测评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计。测评成绩总分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谈测评时间及地点:面谈测评根据毕节市新冠疫情肺炎防控相关政策适时分批进行。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谈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通畅,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上本人,导致未参加面谈的,责任自负。
七、体检
面谈测评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政审
政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须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报考人员经报名、初审、面谈测评、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经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分值高低顺延递补。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贵州省及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0857-8221045
监督电话:0857-8229799
附件: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