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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部分科长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6 13:15     浏览量:721

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大学部门(单位)、学院内设科室设置方案》《关于开展科长选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部分科长岗位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二、选聘对象

(一)学校在编在岗,现聘在管理、思政岗位的主任科员。其中学生辅导员申报除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外岗位的,须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4年且经学生工作部(处)同意。

(二)学校在编在岗,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任,即转为管理岗位人员。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业务熟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和沟通交流能力。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听取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申报通识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科长的,有教学管理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信息化技术者优先;申报学生工作办公室科长应为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选聘程序

1.征集意愿。本次科长选聘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选聘岗位填写《湖北大学科长选聘报名表》(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本人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10月31日上午11点前将表格纸质版交人事处(综合楼403室,下同),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sc@hubu.edu.cn。

2.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并公示。

3.面试考核。各部门(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其中通识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科长岗位由本科生院负责组织,学生工作办公室科长岗位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各部门(单位)综合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实绩、面试表现等,于11月2日下午5点前将《湖北大学科长选聘面试考核结果呈报表》(附件2)报人事处。

3.学校审定。学校审定聘任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任。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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