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宁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报考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限定学位层次的岗位,学位要与该岗位所限定的专业相符。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22年10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0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的;
8.我县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9.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2年10月26日起,可登录宁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ming.gov.cn/)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不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照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考生报名的专业要与该目录的专业一致。
2.网络报名端口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报名统一使用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8:30-11月2日17:00(共7天)。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在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资格条件,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自动取消开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有关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27日-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8天)。
4.网络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上午8:00-11月4日下午18:00)(共9天)。
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缴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科目为1门,共计50元,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2年11月9日8:30-11月12日09:30(共4天)。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6.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主要考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科目为《综合测试》。
(4)考试地点:宁明县(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11月中下旬,考生可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笔试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3以内的岗位,以实际通过笔试的人员入围面试。
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另行公告。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在宁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ming.gov.cn/)公布,并由县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或有关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电话或信息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命题和组织。
1.面试试题命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商上级有关部门组织面试试题的命制。
2.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评委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预计11月下旬,另行通知。
5.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体检人选。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宁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mi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宁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有关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明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经宁明县人民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本简章由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人事股)
附件1:宁明县2022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86个岗位110人)1026.xls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