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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2022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1:05     浏览量:2128

根据《2022“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成人社办发〔2022〕12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县决定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规培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1《金堂县2022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招聘卫生人才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

地点

2022年11月06日(星期日)

14:00—17:00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楼下广场),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川大北门)

2022年11—12月(具体时间以各高校公布的招聘会时间为准)

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等省内外医药卫生类高校

(二)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金堂县2022年“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附照片)。3.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时间及地点:报名成功后现场告知。

(二)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比例。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

(四)考核内容:面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基本素质、综合能力、职业道德等。

(五)考核总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及考察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员。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依据体检合格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条款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金堂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堂县卫健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监督举报电话: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4936690。

咨询电话: 金堂县卫健局党建和人事室:028-60502578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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