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7号,是广西唯一一家以治疗心脑血管疾病为特色的国家三级心血管专科医院,同时也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开设有内外妇产儿等17个临床科室的综合性公立医院。是中国心血管健康联盟房颤中心成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房颤中心联盟建设单位;国家级爱婴医院;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南宁市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广西新农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定点救治医院;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行动定点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医院;南宁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定点医院;南宁市第一批急性脑卒中救治定点医院,是广西为数不多的能独立开展房颤射频消融术的医院。现有职工730多人,全院编制床位480张,实际开放床位500张。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详见《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技能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招聘形式、信息发布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二)发布招聘信息:2022年10月27日起在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nanning.gov.cn)、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公布: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自行到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7号行政办公楼3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新阳路227号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3183136 联系人:文老师、潘老师
2、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0月28日(含当日),必须在2022年10月28日以前(含当日)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3、考试方式
(1)直接考核方式:本次招聘中序号1-4号岗位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进入考核环节人数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提前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由专家考官组现场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时长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应聘人员需简短地自我介绍个人情况及个人业务、科研、教学等情况,主要考核所报岗位知识业务相关内容,岗位匹配度。同个岗位采取同种考试方式在同日内完成考试。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直接面试方式:本次招聘中序号5号岗位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提前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20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同个岗位采取同种考试方式在同日内完成考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4、考察
经医院党委集体研究,1-4号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报考人员根据直接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5号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岗位报考人员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形成书面材料,出具考察意见。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医院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直接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5、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6、公示和聘用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将面试成绩、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在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党务院务公开栏和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 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183139
报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7号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老师 潘老师 0771-3183136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