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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22:20     浏览量:1109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是三门峡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先行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的样板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实现示范区(高新区)转型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区属企业及其他辅助类岗位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4个岗位类别。其中,第一类为三门峡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4名;第二类为三门峡高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人数7名;第三类为三门峡高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4名;第四类为其他辅助类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53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性格坚韧,思维敏捷,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

5.能够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

6.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第一类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第二类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第三类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3,第四类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4。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录用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11月6日下午17:00以后提交的报名申请邮件不再受理)

(3)报名提交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5),②身份证,③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④职称证书,⑤执业资格证书,⑥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其中,①②③为所有岗位必须提交材料;④⑤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报名表个人承诺事项需本人签字,要求扫描件清晰可辨,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

(4)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

(5)上述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需按顺序归整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sfqzzrsjlwzp@163.com。

2.资格审查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岗位需求名额直至取消;第四类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岗位需求名额,经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掉的岗位需求名额调剂至其他岗位类别。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所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并对入围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与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通过产生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

通过体检与考察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所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录用任职

第一类岗位拟录用人员与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不低于2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实行2个月试用期,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的、身体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依据规定予以解聘。

第二类岗位拟录用人员与高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不低于2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实行2个月试用期,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的、身体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依据规定予以解聘。

第三类岗位拟录用人员与高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不低于2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实行2个月试用期,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的、身体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依据规定予以解聘。

第四类岗位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管理方式,与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不低于2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实行2个月试用期,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的、身体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依据规定予以解聘。

四、薪酬待遇

根据不同岗位及任职条件确定相应工资待遇。

1.第一类岗位中,财务专员、风控管理专员、建筑工程管理专员、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四个岗位试用期工资按3500元/月发放,投融资运营专员、物业管理专员、法务专员三个岗位试用期工资按3000元/月发放。正式聘用后实行月薪制,综合工资约4000—8000元/月。

2.第二类岗位中,副总经理岗位试用期工资按6000元/月发放,财务专员、项目服务专员两个岗位试用期工资按3500元/月发放,综合行政专员、招商服务专员、投融资运营专员三个岗位试用期工资按3000元/月发放。正式聘用后实行月薪制,综合工资约4000—8000元/月。

3.第三类岗位中,工程财务管理专员岗位试用期工资按3500元/月发放,投融资运营专员,文秘专员,资料专员、结构工程专员、建造专员、水暖工程专员、电气工程专员、安全工程专员、造价专员、法务专员十个岗位试用期按3000元/月发放。正式聘任后实行月薪制,综合工资约4000-8000元。

4.第四类岗位,综合工资在2700—4500元/月不等。

5.按照法律规定为以上岗位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照公司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受同等岗位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事宜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不接待自行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工作时间信号畅通。

3.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项,均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www.smxsfq.gov.cn)、“三门峡示范区 三门峡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示范区纪工委参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98—2751976

监督电话:0398—2751027

中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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