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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从“三支一扶”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0:13     浏览量:930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我县拟从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统筹提供5个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名额,经考察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拟聘人员情况和乡镇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2018年通过全省统筹招聘到米易县基层工作,与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满两个聘期(截止2022年8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刻苦钻研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7日之后出生)。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0办公室(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下载《米易县2022年从“三支一扶”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真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2,请A4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个聘期各一份);

⑤招募为米易县“三支一扶”人员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①-⑤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纳入招聘考察考核范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复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应同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多个方面。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考核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进入体检环节的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则相应缩减招聘岗位数量。

体检统一组织到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察考核、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察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和乡镇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聘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之日起,在米易县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流(调)动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区(县)。

五、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接受中共米易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相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整个考核期间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务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注意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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