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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1:44     浏览量:507

学院始建于1977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汉台、南郑两个校区。学院土地面积930余亩,总资产4.5亿多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余万人,教职员工近600人。校内建有实习实训厂房3个,实训大楼1座,拥有数控加工、机电液气、传感器、焊接技术、机械创新、电子装配、汽车维修、食品工程等理实一体化校内实训实习室86个。先后建成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现代服务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基础课教学部、军体艺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质量管理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现开设高职专业38个、中职专业64个,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类专业为主、多专业类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一流建设(培育)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专业综合试点改革专业3个,建成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立项建设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学院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试点单位、航空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院教学实力与管理能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进行公开招聘,诚挚欢迎优秀人才来我院工作,现将

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4)2022年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scse.edu.cn)网站验证。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央及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引才类型

1.高校人才引进

高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2023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相关专业可放宽至2021年之后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社会人才引进

(1)技术(管理)人才: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优异成绩;

(2)技能人才: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技能比武等比赛中获得过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3)高校教师:具有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经历或从事教育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三、支持条件

符合学院正式引进招聘程序和条件的人才,由学院办理正式引进或调动手续,并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待遇及考核标准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一)薪资待遇

1.高校人才

(1)硕士研究生

①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起,4年内月份考核应发工资为5200元/月(不含超课时绩效、学生管理绩效),4年期满后,月份考核应发工资按照本人实际职称核定;

②发放安家费,按年发放共享受8年,共计60000元,其中前五年为 8400 元/年、后三年为 6000 元/年。

(2)博士研究生

①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起,6年内月份考核应发工资为6000元/月(不含超课时绩效、学生管理绩效),6年期满后,月份考核应发工资按照本人实际职称核定;

②发放安家费,按年发放共享受8年,共计120000元,其中前五年为16800元/年、后三年为12000元/年。

③享受每月博士津贴1000元,自入编当月起发放,连续发放36个月;

④提供一套学院内职工住宅周转房(100㎡),在学院工作满8年后,继续在学院工作,房产使用权归个人所有;

⑤提供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2.技术(技能)人才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照学院职工工资管理办法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2)参与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可发放一定金额的科研启动经费。

3.高校教师

(1)高职称人才

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照学院职工工资管理办法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②参与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可发放一定金额的科研启动经费;

③在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可予以优先推荐。

(2)双师型(一体化)人才

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照学院职工工资管理办法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②享受双师型(一体化)教师相关待遇;

③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福利补贴

五险两金、就餐补贴、交通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健康体检、定制工装。

(三)休息休假

寒暑假、法定假、探亲假、产假等。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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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sxhkxy.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2.报名

(1)线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2023年3月31日

②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高校(社会)人才引进基本信息电子登记表(附件1)、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获奖证书、学习成绩单等佐证材扫描件压缩后一并发送至邮箱rslzczpyx@163.com(压缩文件夹名称请按如下格式填写“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高校/社会人才)”)。

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扫描后连同应聘资料一同发送到指定邮箱。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现场报名

学院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安排高校校园招聘,高校人才应聘者可携带个人简历、高校人才引进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应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获奖证书、学习成绩单等其他应聘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面试

学院根据岗位需要,结合任职要求,对简历进行筛选。符合学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学院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现场面试和线上面试的方式,电话通知面试、试讲时间、地点等测试具体事项。应聘人员现场面试时,请自行下载填写完成《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应聘佐证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4.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试讲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6.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7.录用

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试用期合同按《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3年毕业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学院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slzczpyx@163.com

联系电话:(0916)2385509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航空技师学院(北校区)

邮编:723102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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