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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招聘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3:11     浏览量:1918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参照),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是浙江省口腔质控中心、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正畸中心、浙江省口腔种植技术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医学会会长单位,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是浙江省口腔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建设医院,是全国口腔医学教育科技重要力量。医院目前拥有有华家池总院(口腔医学中心)、湖滨(延安)院区、紫金港(城西)院区及大运河(上塘)院区。现拥有院士指导,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国家四青人才等组成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70余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需求为6个岗位,共59人。目前接受系统预报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实际以正式招聘公告为准。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下列四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 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1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 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2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 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4. 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缺陷,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学术道德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未能按期报到者将不保留录用资格,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医院审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医疗岗第一学历专业须为岗位对口专业。除留学归国人员外,其他应聘人员一般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科研能力突出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其他特殊才能者、具有类似机构或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在同类应聘者中一般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医院招聘系统(https://a.zjkq.com.cn/jobs),进入“应聘者入口”,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填写简历、投递志愿。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志愿,“投递志愿”以第一志愿为准,不应聘相应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确认第一志愿岗位为“已投递简历”状态。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个人中心”-“应聘状态”查询初选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及部分紧缺专业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考试对象。

3. 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医院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后,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通过初评人员发出考试邀请,应聘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应聘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成相对集中的招聘。缺额则在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后,视报名情况,在本年度内逐步完成。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逐轮淘汰。部分岗位视应聘资格确认情况由医院决定是否安排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内容将提前在医院人才招聘网上发布,并短信、邮件通知考生。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其中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及以上者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科室面试。

2.面试

(1)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面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对科室面试人员的意见和排序,一般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入围院级面试人员,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或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院级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尺寸):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成绩单原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电子证照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职称聘任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院级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验、与岗位匹配性。结合专业面试、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四)调剂

我院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五)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表现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要,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部分岗位视情况安排为期1~4周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七)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各岗位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排序进行递补。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7217423(组织人事部)

电子邮箱:jobs@zjkq.com.cn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7871332

常见问题:https://a.zjkq.com.cn/jobs/apply/problemMore.action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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