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水阁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招聘岗位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是丽水市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岗位和数量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要求 |
临床医生 | 10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口腔医生 | 2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口腔护士 | 3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口腔护理 |
临床护士 | 18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助产 |
检验技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影像岗位 | 3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诊断、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 |
公共卫生岗位 | 5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 |
中医岗位 | 2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药剂 | 1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的人员;
4.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遂松路126号(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三楼多功能厅)。
3.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水阁卫生院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相应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申报承诺书参加笔试,逾期不参加笔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10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形式:
a.临床医生、口腔医生、临床护士、口腔护士采取实践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b.公共卫生岗位、检验技师、医学影像岗位、中医岗位、药剂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申报承诺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丽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单位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8-2652006 0578-2652009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