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人员(护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工作认真细致,服从管理,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38347754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
(二)报考应提交材料:
1.每位考生需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本人彩色电子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pdf扫描件;
6.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2.我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资格复审阶段。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
(二)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复审方式。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本人参加)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谈环节。
四、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采用面谈和试工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谈×30%+试工×7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面谈。采用现场面谈方式,由评审小组与考生进行自由交流,每个考生时间约10分钟。面谈主要了解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等情况。
(二)试工。面谈结束后,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为3天。不能在指定时间参加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试工资格。
(三)面谈和试工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试工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试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试工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根据面谈、试工、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经聘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务必于试工名单在政府网站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需复查的,应自收到复查通知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结束后,务必于40天内办理入职报到手续。若不按时参加体检、复检或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的,单位有权作出取消入职资格等进一步处理。
(二)放弃录用资格的,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
(三)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60-85333073,联系人:朱小姐。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