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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铁岭市清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9 8:22     浏览量:136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社发〔2008〕11号)等文件要求,经清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8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计划信息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考岗位要求为铁岭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公告发布日前迁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下同)。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2022年11月4日17:00

(一)报名。报考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名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9:00至2022年11月5日12:00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者取消聘用。

(三)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2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24:00前重新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笔试日期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铁岭市清河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复审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合格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区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向区以外的地区流动。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清河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7211512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铁岭市清河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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