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继续向冠县社会各界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称“社会监督员”)。为做好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开展执法监督;
(四)为冠县户籍或在冠县县域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人员;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优先聘用;具有法律方面知识和有关从业经验、符合条件的其他非行政执法人员亦可报名参与选聘。
二、工作职责
(一)参加专项执法检查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二)参与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三)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冠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方式
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工作方式为分散与集中办公相结合。
四、人数和聘期
拟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名,视实际报名情况最终确定选聘人数,聘期为2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由县行政执法监督局进行调整。
五、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2日。
报名人员需将《冠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发送至邮箱,县政府执法监督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将聘用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5281198
电子邮箱:gxzfzfjdj@lc.shandong.cn
地址:冠县世纪大厦20楼2005室
冠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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