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业医师类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执业医师类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见附件。
岗位代码 | 岗位 | 专业 | 计划招聘数 | 学历及年龄要求 | 备注 |
221001 | 发热门诊 | 临床医学 | 3 | 大专及以上;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4日后出生人员),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4日后出生人员) | 员额池 |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内科);
2.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医德及职业素养;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9日后出生人员),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9日后出生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其它情形人员;
5.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材料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
2.报名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填写或直接下载填写《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自觉佩戴口罩、领取健康码、测体温、不聚集、必要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二)面试:该岗位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交往说服能力、思维判断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及要求
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且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等程序。
(五)体检和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及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环节。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取得相应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若还不能区分,则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者按上述规定执行。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交相关考察资料后,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员额池),由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岗招聘,一经录用,不得改变岗位。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等按我院非在编人员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在试用期结束后,符合“周转池”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程序办理入周转池编制并兑现相关待遇。
七、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556--418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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