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畅通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的意见>的通知》(吉组通字〔2021〕5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2020〕18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浑江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浑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3. 公平公开、择优录用。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5. 热爱城市党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31日;
7.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现任浑江区社区工作者;
2. 在“社工岗”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任职至少满2年;
3. 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至少满3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社工师职称;
4.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欺瞒组织和群众的;
2. 受过刑事处罚、存在“街匪市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 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7. 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8. 破坏选举秩序,有拉票贿选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
9. 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 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11. 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判认定存在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
12.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按照考察合格数1:1的比例提交联合考察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招聘程序
1. 发布公告
通过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基层推荐
本次招聘,各镇、街道要对报名人员严把第一道审核关,结合报名人员日常工作实际、主要表现等经镇(街道)党(工)委推荐符合报名要求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经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和区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报名人员要在镇、街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3.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到16:00。
报名地点:浑江区政府六楼,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报名材料:《2022年浑江区面向全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浑江区XX街道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人选表》一份(附件3);被推荐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被推荐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镇(街道)党(工)委公章;被推荐人在任职社区工作者期间,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原件及复印件。
4. 资格联审
区委组织部将会同区民政局、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及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资格审查结果将由联审部门于2022年11月16日16时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5. 考察
对资格联审合格的人选,区委组织部将成立专项考察组,实施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所获荣誉、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综合所获荣誉、社工师职称、任职年限、民主测评等进行排序。
6. 赋分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赋分,根据得分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
7. 体检
按招聘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 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报名的其他人员中按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9. 公示
根据考察、赋分结果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公示,并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10. 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名人员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按照排序递补。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 信息发布网站:
浑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njiang.gov.cn)。
2.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0439—3361192
3.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0439—3361191
七、相关要求
1.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 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察、资格审查、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组织部 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浑 江 区 民 政 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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