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录10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扬中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备良好的品行;
6.具备报考单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2022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相关回避规定明确表示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0-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扬中市区江洲西路259号人社局一楼西侧),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㈡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内容为参加报名人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根据近期我市及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考生报名时,还必须提供现场报名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的“准考证打印”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7-18日。
㈤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现场领取《扬中市2022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按本公告及岗位表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中各项报名信息,并提供2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如对资格审核结论有异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逾期不再接受。
2.每人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现场报名、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8395299。
三、考试
1.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和考试合成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2.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各招考单位委托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
3.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扬中市2022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2),考生参加报名即视为已仔细阅读、全面领会告知书的所有内容。特别提醒,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均须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扬中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号码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扬中人才网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考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单位报扬中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录用和工资福利手续。被录用考生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录用资格:
1.录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的。
六、其他
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扬中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8395299(政策咨询)、88329191(考试考务咨询),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88337307。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