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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机关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14:00     浏览量:728

为充实机关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力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1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范围与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年龄和工作时间(工龄)计算截止至网上报名开始之日。户籍以网上注册报名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主要按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2日上午9:00- 11月7日上午11: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机关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公告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照片为jpg格式。

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视作无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

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9日

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同一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岗位为1的予以取消)。

3.查询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结果及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1月12日上午9:30。

已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查询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结果,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入围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人社局研究决定。

(五)咨询电话:0574-89288627,89288626。

(六)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七)监督电话:0574-87906789。

六、防疫相关事项

在本次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宁波高新区人社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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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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