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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14:52     浏览量:1798

因工作需要,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简称市人社保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和要求

(一)岗位职责

按照工作规范和流程,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信息查询等电话咨询服务,并完成维权引导、收集和反馈民声意见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话务咨询工作经历;

6.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较好地掌控和调节自我情绪,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考务工作由市人社保障中心和市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2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天宁区锦绣路2号)1-2号楼9楼924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1张可直接黏贴于《报名表》上);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相关单位出具的话务咨询工作证明。

考生报名时,主动出示本人报名开始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测温。报名前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旅居史人员、苏康码为红、黄码或者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初审

1.市人社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可于2022年11月9日上午10:00开始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czrsj.cn)打印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上规定的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身份证号可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czrsj.cn)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四)体检

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五)公示录用

体检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包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严格遵守《2022年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详见附件2)。

三、工资待遇

新聘人员工资按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社会化管理用工考核细则(试行)》,经考核后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86811150

监督电话:85682011

五、本简章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技术保障中心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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