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郓城县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具有相应的执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在45周岁(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应聘;公告发出后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急需紧缺人才9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11人,为郓城县中医医院控制总量备案编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来医院工作的,将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电子版证件照片、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报名邮箱sdyczyy@163.com,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事科进行统一面试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咨询电话:0530-6593085(郓城县中医医院人事科,地址:郓城县唐塔街道西门街北段67号病房综合楼六楼)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通过面试和考察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总分数各占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2〕14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和郓城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sdyczy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和编制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的,因各种原因离开医院的,应按照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约定及医院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问题,都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本公告由郓城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郓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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