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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县参加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2 16:26     浏览量:500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巴马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为18-35周岁(即2004年11月5日至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学历、学科专业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应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招聘方式

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周六)9:00-12:00;报名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非2023届毕业生提供:《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粘贴在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教师资格正处认定的,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2.2023届毕业生提供: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张贴在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教师资格正处认定的,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在双选会当天持以上材料到双选会现场报名确认,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报名确认后,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组织面试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招聘工作组将以短信或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应聘者。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考察工作程序、内容、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其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同时,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聘用,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212078;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6217740。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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