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招商水平,石首市招商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和长期出差。
3.热爱招商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医院、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有招商及相关经历、特长的在编人员。
5. 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6.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 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8.符合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因贪污、挪用、行贿受贿、泄露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和方式
1.个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的证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④编制卡复印件;⑤所在地招商部门或所在单位的推荐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30日,每日8:30—17:30。
报名方式:在石首市招商服务中心一楼项目股,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3135752919。
2.资格审查
石首市招商服务中心对选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予参加选聘。
3.面谈
参照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的做法,由市招商服务中心牵头组建面谈工作专班,与报名人员一一面谈。面谈工作专班集体讨论提出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面谈时间为11月1日以前。
4.考核
市招商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核组,对拟选聘对象进行1:1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时间为:11月2—10日,考核结果报市招商服务中心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或调入人员名单。
5.聘用管理
拟聘用或调入人员名单在石首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结束后,到市招商服务中心机关安排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及时办理聘用或调入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由石首市纪委监委和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谈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相关人员注意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身体状况,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4.本次公开选聘的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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