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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2 22:36     浏览量:51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科技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85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二、招聘计划

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第二批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见《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和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联络人及咨询电话:谭老师,18810277427;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和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联络人及咨询电话:雷老师,15364011391,报名指定邮箱:hbkjxy8338007@sohu.com。

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重复报考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各类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相应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至指定邮箱(邮件发件主题为:应聘学院+岗位名称+学历+姓名)。个人简历应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六、考核

(一)笔试

1.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和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不足1:3的保留岗位计划。

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则成绩计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edu.cn/)上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

1.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和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需进行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

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如免笔试,则需进行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如果组织笔试,则只需进行结构化面试。

(1)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包括专业试讲、答辩、提问等环节,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2)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成绩计算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及结构化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edu.cn/)上进行查询。总成绩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8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体检人员与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学校人事处可依据参考用人部门(学院)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者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面试、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等,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参加现场招聘面试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hb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5-8338007(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38002(湖北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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