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拟自主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2年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eszfy.com/)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8:30到11月17日17:30(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传至1256608431@qq.com,联系电话: 0718-8297236。
3.所需材料:《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明)、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单位)同意,上传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的扫描件。
4.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岗位名称加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传至相应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17:30时。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提交后,需随时关注招聘单位对报名邮件的反馈信息,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通知或其它事宜。
(三)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保留该招聘岗位。
3.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计划表》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或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起始时间,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是依据《湖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设定的。考生所学专业未纳入参考目录或专业目录的,在报考设置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时,与所设具体专业相关且属同一类别的可以报考;报考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岗位时,按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4)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4.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在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eszfy.com)另行公告。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含免笔试人员)之比未超过1:3(含3)的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含免笔试人员)之比超过1:3(不含3)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100分,占测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100分,占测试总成绩6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
3.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见附件4)应往届毕业生(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5.具体测试方式根据岗位报考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在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实际参加测试人数不足1:3的,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工作在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出复检申请,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州卫健委指导下实施。
2.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等,并由考核组作出考核结论。
六、确定拟聘对象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综合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七、公示及聘用
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5.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实行候聘制度
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库,作为候聘人选保留候聘资格,候聘期限原则上为2022年12月31日之前。如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因工作需要,经州卫健委同意后,对候聘人员组织体检、考核,在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满后无任何问题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管理
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照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享受招聘人员待遇及保险,享受公积金。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中心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中心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官网为本次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8-8297236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22786
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