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组织部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1.报名范围:
全市(包括中央、省在常直属机构)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管理)单位且已进行公务员(参管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及其省级管理机构、省管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外)。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
(5)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未担任过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现任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武陵区委区政府1号楼1337办公室(地址:常德市武陵区皂果路978号(常德万达广场对面),联系电话:0736-7190060)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514388729@qq.com(邮件主题及扫描件压缩包命名格式:武陵区委组织部+姓名),并通过电话(0736-7190060)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网络报名人员还须提供JPG格式电子档照片;
③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管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④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已满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者,区委组织部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者,区委组织部在收到报名资料的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2021年10月15日20:00前结束。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者根据区委组织部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武陵区委组织部(武陵区委区政府1号楼1337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报考比例如果低于5︰1,报武陵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否则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7日9:00—11:30。
笔试地点:武陵区全民健身中心二楼会议室(武陵区委区政府院内)(具体视参考人数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命题写作,主要测试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能力。
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0月17日20:00前在武陵党建网、武陵政府网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区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主要针对网络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管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比例和对象。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气质等。
若有面试对象在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武陵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计划。
3.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武陵区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审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职位可以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2次。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试用和调动手续。
(六)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武陵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报武陵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为试用人员。在武陵党建网、武陵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公告,对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调动。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经武陵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四、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宜
选调人员符合常武办〔2017〕42号及常武人才办发〔2018〕2号文件中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购房补贴。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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