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东丰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问题,推动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5名,不核定事业编制,各乡镇卫生院统筹使用,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乡镇卫生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条件详见《2022年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品行良好,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0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招聘护士岗位要求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年限满五年(资格证取得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前),具有5年及以上护理岗位工作经历。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前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执业助理医师、检验士及以上、医学影像初级士及以上、中医康复(治疗)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药剂士及以上、口腔修复工艺(包括口腔工艺技术)初级士及以上。
3.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咨询电话0437-6209007。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报名地点:东丰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东丰县西城区兴隆路399号)。报名时查阅48小时内核酸阴性电子证明。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需携带本人(委托代理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及《2022年东丰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规定
1.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点为2022年10月31日,即到2022年10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考人员需自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需分别填写申报单位与调剂单位,如不服从调剂,则无需填写调剂单位。当申报单位未被录取时,将遵从调剂单位顺序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分配;如不服从调剂,当申报单位未被录取时,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四、招聘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组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卫生健康专业知识、护理学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卷面分值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按照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漏报漏考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执业证获取时间等择优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东丰县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东丰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受聘人员、招聘单位、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各执一份)。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基层服务期限为五年,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期满后原则上解除劳动关系,表现优秀的,视政策情况再定是否续聘。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加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feng.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本公告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7-6209007。
本公告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工作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37-6209002.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东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