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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顺县信访局下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7 10:11     浏览量:1280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等文件精神,永顺县信访局下属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决定面向本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与计划

本次信访接待办理中心计划选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从本县全额事业在编在岗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中选聘1名;从本县差额事业在编在岗管理岗或专技岗位人员中选聘1名(转为全额事业编)。具体见《2021年永顺县信访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调整编制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2018至2020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除外);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3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聘。

(二)报名地点

县信访局政工室(203室)报名,永顺县灵溪镇大西街58号。

(三)报名资料

1.2021年永顺县信访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等入口证明资料复印件;

5.符合选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县信访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选聘单位提出相应核减、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选聘计划意见,报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到县信访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县信访局负责组织实施,选聘的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信访专业知识》,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有末位考察对象出现分数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复试,按笔试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由选聘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因考察阶段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计划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将在永顺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岗位计划空缺递补一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选聘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或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向县信访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信访局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5.报考服务咨询电话:

0743—5223973(县信访局办公室);

永顺县信访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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