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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关于面向校内教职工招募兼职/实习/见习心理咨询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3 2:18     浏览量:603

为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咨询服务需求,现面向校内教职工招募兼职心理咨询师,相关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熟悉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2.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包括专任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

3.具备1.2.条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应聘兼职心理咨询师:

①具有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持有人社部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证书)等培训证书;

③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督导师、注册心理师或注册助理心理师。

4.具备1.2条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应聘为实习心理咨询师:

①经过不少于40学时心理咨询师实务训练(或相应的实习经历);

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参加过心理咨询相关培训的人员。

5.具备1.2条,但还不具备3.4条者,可应聘为见习心理咨询师。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遵守心理咨询师工作伦理、遵守《东北大学兼职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能为学生提供个体咨询、心灵树洞回复和团体辅导等心理服务。

2.兼职咨询师须有能力完成危机个案的工作对接,参与测评、约谈等工作。

3.兼职咨询师需每周保证有一个完整的时间段接待咨询,每个时间段能接待2个咨询。(接待咨询时间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工作日或周六、周日,上午、中午、下午和晚上均可排班);实习咨询师须在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的系统培训和督导(总计30学时)后,陆续开展咨询工作,提供时间段参考兼职咨询师要求,工作时长累计40小时且无重大事故可转聘为兼职咨询师;见习咨询师须在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的系统培训和督导(总计60学时)后,通过考核,可转聘为实习咨询师。

三、成长收获

1.将面向兼职咨询师、实习咨询师、见习咨询师开展咨询师基础技能系统培训。

2.将定期开展案例讨论会及集体督导,集体督导时间为每周五10:00-12:00,案例会诊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周五14:10-16:20。

3.将选送部分优秀兼职咨询师参加专项咨询技能的深入学习和培训。

四、报名方式

通过智慧东大一号通智能填报系统搜索东北大学兼职/实习心理咨询师报名表完成填报工作。(离退休教师单独与联系人报名)

联系人:曲慧东,13700032328

报名截止时间:11月9日

五、聘用设置

1.由学生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报名教职工进行考评、聘用,颁发聘用证书。

2.咨询薪酬依据《关于印发<东北大学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大党字[2018]117号)执行。

3.每学期对选聘人员进行考核,参加业务学习和咨询服务时长不足者将取消聘用。

学生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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