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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第三季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3 3:36     浏览量:819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因工作需要,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特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聘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外聘用II类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第三季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应聘程序
(一)应聘须知

应聘者在填写报名信息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向本单位来电咨询。应聘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本单位审核确定。

(二)应聘方式

网上报名。点击招聘系统链接 https://zhaopin.hospital-nsmc.com.cn/mainpage.html(或者点击医院官网-人才工作-人事招聘系统进入)编辑个人简历(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技能证书等,其中必须提供个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其他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或材料等扫描文件),投递岗位。

应聘者必须填写个人简历和上传报名所需资料,二者缺一不可。因错填、漏填、乱填报考信息,以及上传资料无法核实等情况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18:00止,过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
选拔方式:简历初选、岗位胜任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相结合;

选拔时间:另行通知;

请确保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通过考核人数与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标准与费用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项目包含心理测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本单位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复检和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本单位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报到入职

经本单位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者,须按本单位要求按时报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或者不能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本单位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不法分子以医院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疫情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报名人员在应聘的任一环节均需按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遵守防疫规定,对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应聘者,我单位可在任一环节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医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17-2332320

联系邮箱:cbyfyrsk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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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第三季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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