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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放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03 5:00     浏览量:996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人员需求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开放大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高等院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是我国第一所以广播函授为主要教学手段的远程教育高等学校。在64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全民学习”为宗旨,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建设“三基地一平台”,即全市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高品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示范基地、高水平社会培训项目孵化推广基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努力成为天津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

学校现有在校生5.2万人,教职工200余人;累计开设9个学科门类80个本、专科专业,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近40万人,开展社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5400万人次。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自2022年11月2日起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专业方向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6.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参照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报名第一日为2022年11月11日,“45周岁及以下”即是指1976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8.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正处于相关处理影响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须由原定向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后才可报名。

10.有其他政策或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案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全年招聘。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材料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sc@tjrtvu.edu.cn,主题为“姓名+‘竞聘’+招聘岗位名称”,如:“张明竞聘应用化工专业教师”),附件大小勿超过10M(若附件较大,可拆分为多个邮件发送,并在邮件名中注明顺序号),包括以下报名资料:

(1)《天津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任职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信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港澳台及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在学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4)近五年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原件的扫描件;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重要提示:

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反馈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面试考核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谈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面试考官将由校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和要求将在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试讲和面谈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占60%、面谈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即: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面谈成绩×40%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低于及格线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须在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成绩发布后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由于个人原因(妊娠期原因除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

(五)考察

1.学校安排应聘人员到拟聘部门进行实岗考察,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察周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期间,学校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审查和档案核查,对曾发生学术不端、违反职业规定或者师德失范等行为的,考察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与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因特殊情况经书面申请且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原则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逾期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递补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聘岗位,并在天津开放大学网站的“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招聘安排,重新组织报名、面试及考察等后续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职业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有违反《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中招聘纪律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附则

因疫情等原因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学校将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或天津开放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rtvu.edu.cn/index/gkzp.htm)另行通知,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3673984,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22-23672094,联系人:杨老师

天津开放大学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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