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喀什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医护工作人员,相关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表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4、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计算机基本操作;
5、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考查询
喀什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kstq.gov.cn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5日(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调整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喀什经济开发区聘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ksjjkfqzp@163.com)。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公告》规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专业依据《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分类,如所填内容失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年龄和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按2022年10月31日计算。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和人岗适配的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和筛选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由专人负责通知)。
(三)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如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面试形式。
(四)体检及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依据相关体检规定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进行递补。通过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政审。
(五)聘用
对体检、政审均无影响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三、政策待遇及考核奖惩
1.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内工资待遇按《喀什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试用期内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2.试用期月工资3500元;正式聘用后月应发工资6380元(含月度绩效,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给予伙食补助,上下班有通勤班车保障。
3.按照《喀什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聘用人员可晋升职员等级和纳入与事业单位干部同等管理,特别优秀的可竞聘科级领导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喀什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喀什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98-2575881
邮 箱:ksjjkfq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