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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2-11-03 5:34     浏览量:679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35周岁(1986年11月11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予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日(8:30-12:00,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鹤城街道鸣山路8号)。网络报名:扫描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qtwsrczx@163.com并致电0578******92查询报名情况。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下载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8:30-12:00,15:00-17:00),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试

1.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公布。

上述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在1:3及以下的,不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结构化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入围结构化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在结构化面试实施前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三)体检、考察、聘用

考试结束后,将专业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实施。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聘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经考试聘用人员自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即日起,三个执业资格考试周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逾期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服务至少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按照《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三)执行。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92

监督电话: 0578******00(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一:招聘计划表

附件二:2022年青田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三: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附件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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