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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信县公开招聘12345政务热线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0-07 10:28     浏览量:1097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结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点,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招聘计划总计5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工作。

2.负责做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为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规范发展、竞相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解决群众和企业诉求。

3.负责做好各级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

4.完成其他日常工作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热爱工作,身体健康;

2.学历、年龄等条件符合《岗位计划表》中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4.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5.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6.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7.经阳信县阳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阳信县睿诚劳动力服务中心招聘在岗的劳务派遣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地址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址: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门一楼大厅就业中心(阳城六路567-3号)

(二)现场提交材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见附件2、3;

2.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纸质版5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时间、地点

请随时关注阳信县阳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布的信息。

(二)内容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验。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务费每人80元(自备现金)。

2.面试:招聘人数低于10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10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自备现金)。

(三)考试总成绩排序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的次序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影响录用的,再命题对总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

(四)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标准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及体检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党性觉悟、理想信念、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到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弃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内安排一次递补;递补后再次出现空缺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阳信县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入职后由相应用人单位管理,试用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管理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它事项

招聘期间,及时了解阳信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布的信息,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本简章由阳信县阳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211557 0543—8260217

阳信县阳诚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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