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蒙山县乡村振兴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敬业爱岗、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精神;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初选后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方式
经面试合格、县乡村振兴局班子讨论同意聘用的,先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3年。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月工资制,工资待遇参照《中共蒙山县委员会 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及财政拨款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发〔2021〕11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学习提升、进修培训、节假日休假、县内下乡补贴、县外差旅补贴等,享受与在编干部同等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蒙山县城南开发区广电影城斜对面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774-6282013。
(三)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表(按照附件模板填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蒙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蒙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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