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招聘5名合同制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类合同制职员5名(详见《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区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年聘用经费约11.4—14万元。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6. 其他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审核
1. 报名方式:仅接受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名材料和邮件主题均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止。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并将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发送报名表扫描件或照片);
(2)《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4)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5)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或身份证明材料、党员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6)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附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7)如有其他能证明或体现个人特长、能力或突出业绩的材料,也请提供扫描件各1份,如署名文章、出版刊物、研究成果等。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考生请注意:由于受疫情影响,若不能如期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同步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
五、其他事项
(一)合同制职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 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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