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名(男性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32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90年10月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体育专科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取保候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章贡区纪委区监委案管室(章贡区章江路16号区政中心A座1801室)。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生活常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50米短跑、1000米跑三项。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30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留置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留置看护队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工作岗位,按每人每年5万元左右的工资待遇标准予以保障(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中餐补助、五险等),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再另行发放补助。
(3)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处突大队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与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应聘人员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8199210
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