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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浮市云安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7:51     浏览量:1319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云安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安区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心是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财政全额拨款发放工资福利待遇。

云安区人民医院、云安区中医院是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区财政差额补助。

云安区各镇卫生院,是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财政统筹保障发放基本工资。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界定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 2020年和2021年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及2020年、2021年我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现为云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或曾在云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在2017年及以后被辞退或擅自离职被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在编人员均不得报考;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及报考指南(详见附件6)。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

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七楼人事和宣传科教股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云安区卫健局七楼

咨询电话:0766-8638266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张双面打印,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名,1份);

5.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6.报考人员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报名;

7.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8.报考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岗位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1份;

10.报考岗位中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者其他佐证材料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1月23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岗位要求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的均需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招聘岗位工作的对应专业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工作专业要求的,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原件,须本人签名);

7.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9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笔试+面试”岗位的,可申请笔试成绩加分(其中报考县、镇(街)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已属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笔试加分对象。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填写报名资料时在备注栏注明基层服务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由本人现场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报名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或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齐全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如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审原件,交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按本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

六、考试

此次招聘的测评方式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

(一)笔试

笔试形式:集中进行笔试,100分为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卫生专业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具体见“免笔试”岗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招聘岗位面试。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100分为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主管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未按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总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体检工作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入围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上报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必须凭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开具的介绍信,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人员,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终止试用期和聘用关系。录用人员经入编聘用后必须在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内服务满5年。不得以交流、借调、正式调动等方式调离聘用单位。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向聘用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云浮市云安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有调整的,届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一)考前准备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1.正常参加报名及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报名前及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④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⑥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⑥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⑦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⑧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以及考核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an.gov.cn/index.html)上公布,相关资料也可在以上门户网站下载。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须在网上查阅或与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或体检。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6-8638266),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监督电话:0766-8613151)。

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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