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村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同时积极响应省委“就业促进”暖民心行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具有我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一批村级后备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考计划
全区19个乡镇共计划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146名,具体招考计划见附件1。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自愿在农村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一定文字水平;
3.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11月—2004年11月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我区户籍或婚嫁入我区或因升学、参军等原因户籍迁出我区的原户籍人口;
5.自愿到村工作3年及以上;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组织报名
1.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纸质版《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详见附件2)各打印1份、3张1寸近期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到所报考的乡镇党建办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报名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乡镇岗位,需在报名表内标明清楚是否接受报名调剂及服从乡镇安排到村工作,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并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3.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由乡镇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查。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调剂或核减相应招考职数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先锋网公示。
5.报名确认。资格审查无误后,由各乡镇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常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写作基础知识以及乡村振兴工作知识等(无统一教材,不指定、委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任何资料)。
3.笔试成绩将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先锋网公布。
4.根据招考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由报考乡镇负责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合成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先锋网公示。并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乡镇参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根据招考计划数,按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和公示
1.考察工作由各乡镇负责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素质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在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由乡镇按照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考察结束后,报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考察合格者,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裕安先锋网公布。在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由区委组织部根据招考计划数,按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示,递补不超过1次。
十、聘用及管理
1.公示期满后,由乡镇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拟录用人员到村工作。
2.乡镇负责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设置试用期3个月。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待遇保障。按照我区现行村级后备干部标准兑现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调整村“两委”班子时优先考虑表现优秀的后备干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564-3301871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裕安区统一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岗位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招考人数 | 岗位代码 | 联系方式 |
1 | 平桥乡 | 5 | 20220101 | 0564—5120678 |
2 | 城南镇 | 5 | 20220102 | 0564—3613806 |
3 | 青山乡 | 7 | 20220103 | 0564—2891305 |
4 | 苏埠镇 | 13 | 20220104 | 0564—2815354 |
5 | 石板冲乡 | 5 | 20220105 | 0564—5120176 |
6 | 韩摆渡镇 | 12 | 20220106 | 0564-2861013 |
7 | 分路口镇 | 6 | 20220107 | 0564—2111033 |
8 | 狮子岗乡 | 8 | 20220108 | 0564—3951146 |
9 | 独山镇 | 18 | 20220109 | 0564—2912803 |
10 | 西河口乡 | 9 | 20220110 | 0564—3952005 |
11 | 石婆店镇 | 4 | 20220111 | 0564—2971672 |
12 | 徐集镇 | 4 | 20220112 | 0564—2172708 |
13 | 江家店镇 | 10 | 20220113 | 0564—2141838 |
14 | 罗集乡 | 4 | 20220114 | 0564—2271301 |
15 | 固镇镇 | 9 | 20220115 | 0564—2241070 |
16 | 丁集镇 | 5 | 20220116 | 0564—2213113 |
17 | 新安镇 | 6 | 20220117 | 0564—2315339 |
18 | 顺河镇 | 9 | 20220118 | 17356419931 |
19 | 单王乡 | 7 | 20220119 | 0564—3952052 |
合计 | 146 |
附件2:
裕安区统一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一 寸 照 片 | ||||||||||
民 族 | 户籍地 | 毕业时间 | |||||||||||
政治 面貌 | 参加工 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报考岗位代码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学历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职学历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家庭住址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工 作 简 历 | |||||||||||||
奖惩 情况 | |||||||||||||
有何专业特长 | |||||||||||||
家庭主要成员 及重要社会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 治 面 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诚信 承诺 | 本人自愿报考2022年裕安区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职位,并郑重承诺: 1.符合招考公告中所列报考条件。 ⒉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明资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有效。 ⒊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规定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⒋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接受相应处理,后果自负。 是否接受报名调剂及任职村安排: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2022年 月 日 |
附件3: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与区委组织部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区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生必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由具有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