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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兰陵县应急管理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8:49     浏览量:705

为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满足业务开展需要,保障兰陵县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兰陵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业务培训合格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协助开展应急管理辅助工作。

二、招聘计划

应急管理辅助工作人员30名。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能适应应急管理急、难、险、重工作要求,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非特体,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限兰陵县户籍。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对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二级)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8:30-12:00, 14:00-17:00)

报名地点:县城东升路与金山路交汇县人社局一楼103室

报名电话:0539—5211478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兰陵县应急管理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手印)、《疫情防控承诺书》(签字按手印)、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任一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告人员请密切关注兰陵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的笔试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考察体检中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兰陵县应急管理局工作。

2、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3、工资月收入5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本次招聘信息在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公告由兰陵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5122018

兰陵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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