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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20:09     浏览量:1187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7号)要求,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录合同制书记员2名,主要从事撰写文字材料、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装订整理、文书送达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能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记录。4.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2004年10月31日出生)。8.户籍在林芝市巴宜区的普通全日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自己解决住宿。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考录。9.能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10.具备从业所需的法律知识。11.2022届高校毕业生、熟练运用藏汉双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12.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曾非法出入境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

三、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合同制书记员为临时聘用编外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为政法编制外聘用,由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负责。2.合同制书记员录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岗位工资为3800元/月(包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聘用条件的,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月发放3850元/月的岗位工资,同时根据每月工作情况,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每月发放400元的绩效考核工资,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每月6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按规定为合同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合同制书记员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巴宜区财政资金予以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岗位工资里扣缴。3.合同制书记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时限为15天以内,超过15天以上的,请假时间将从年假中扣除。4.合同制书记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年休假为30天,休假路费和食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符合生育政策的合同制书记员享受正常产假,产假时间由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依据国家法规和巴宜区社会实践岗位人员管理标准另行具体规定。5.合同制书记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因体检不合格、自己放弃聘用、解聘等情况造成区法院书记员空缺的,由招聘办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另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8日,10:00—18:00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3.报名地点:(1)林芝市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199号),联系电话:0894-5824031;(2)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塔布路12号),联系电话:0894-5828783。4.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进行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2寸照片6张。5.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由巴宜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6.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二)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面试。面试采取问答形式,面试时间大致在笔试之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为100分。(三)成绩计算及公布1.核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2.成绩将统一在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四)体检与考察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2.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3.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林芝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五)补录工作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六)录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在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七)签订聘用合同经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合格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相关事项,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若发现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可向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直接反映,也可向林芝市巴宜区纪委监委反映,反映问题必须真实。4.本次招录全程受巴宜区纪委监委、巴宜区委组织部、巴宜区委政法委、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联系单位:巴宜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咨询电话:0894—5828783

举报监督电话:

0894-5871981(巴宜区纪委监委)

0894—5831319(巴宜区区委组织部)

0894—5833400(巴宜区区委政法委)

0894—5831355(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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