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新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昭苏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辅警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时间);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因岗位工作需要,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公益性岗位学历放宽至高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用人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2.不符合考察政审条件人员;
3.曾被公安机关辞退的辅警;
4.曾考取公安机关相关岗位,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未满三年的;
5.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公安系统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昭苏县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公开发布《2022年昭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如实填写《2022年昭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746634283@qq.com邮箱。同时,发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图片。
(三)笔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范围包括《公安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昭苏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人事部门监督;
2.体能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体能测试地点:昭苏县体育馆;
4.体能测试对象:报名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5.体能测试标准及成绩测算,由公安局确定。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体能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体能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公安局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公安局、人社局核实统一答复。
四、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巡逻防控大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指挥中心等部门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与在职县级聘用人员同等对待;
2.各公安、边境派出所聘用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同等对待;
3.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原则上每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服务期中不能胜任工作的、考核不合格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单方解聘;
4.拟聘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培养由用人单位负责。
五、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严格对照自身条件报名,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2.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5016(用人单位)
监督电话:6025876(县纪委、监委)